反恐首案|槍手稱被捕時曾向警員方向開槍 憶述計劃不濫殺平民
撰文: 陳曉欣
發布時間: 2024/06/17 16:25
最後更新: 2024/06/17 20:24
「屠龍小隊」等人涉計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路線放置炸彈及殺警等,7名男女首被控《反恐條例》一案今(14日)於高院續審。認罪被告蘇緯軒今以控方證人身分作供。蘇供稱,被捕時曾槍朝警員方向開了一槍後即被制服。 蘇指由玩War game認識的男子安排擔任槍手,蘇憶述對方政治理念不會濫殺平民,他擔心吳智鴻受委托監視他,故他表面上附和吳,免遭殺害。
控方今傳召第3名認罪被告,從犯證人蘇緯軒作供。蘇確認他在2019年12月20日被捕,同年6月簽署無損權益口供,2022年承認串謀殺警及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或彈藥等3罪。
控方播放蘇被捕的影片,蘇庭上憶述當時被人從後拍膊頭,因對方穿便衣,他不肯定是否警員,以為有人想傷害自己,故拔出Polymer 80半自動手槍朝警員方向開了一槍,隨即被制服。
控方展示蘇被捕後警方於其寓所搜到的證物相片,蘇確認其房間床底被搜出一批槍械彈藥,包括1枝改裝過的AR15步槍、手槍及步槍彈匣、1件避彈衣等。蘇指步槍沒上彈匣,槍上有瞄準鏡,可放大8倍,扣下扳機可連續射擊。蘇續指,步槍彈匣各有30發實心子彈;手槍彈匣則有空尖彈,殺傷力更大。蘇的背囊亦被搜出台幣和台灣電話卡,蘇解釋為避開警方追捕離港而預備。
蘇供稱,他自小對槍械有興趣,他在2014年在野戰群組認識男子Stephen,Stephen後來提出用武力對抗政府,爭取更大自決權,並想成立隊伍進行武力抗爭,蘇答應當助手。
蘇指於2019年7月,他應Stephen吩咐與2名男子見面,一人是Stephen的金主,另一人後來知道是吳智鴻,蘇向兩人推銷槍械,吳後來向Stephen買了3枝槍。Stephen用不記名信用卡網購槍械,由美國寄到香港。
蘇憶述,10月1日發生警員射傷示威者事件後,Stephen認為警方已升級武力使用實彈,示威者用實彈還擊亦無可厚非,並提出使用槍和彈藥的計劃。及至11月Stephen提出更詳細的計劃,即在12月8日的遊行路線預先擺放2個炸彈,並安排蘇擔任槍手從高處射擊。12月8日前一周,蘇與吳核實計劃,確認基本上與Stephen的計劃一致。
蘇供稱,他在12月8日凌晨近4時私訊吳稱「So sad冇彈」,吳回覆「其實30飛乜都打哂」,蘇表示「如果慢慢打,一槍一個就係」。蘇又稱要想方法運送槍,吳指人多趁亂運送,蘇稱「有難度,好X大袋」。
蘇供稱,他不想參與計劃,故托辭避免參與。他發訊息時假定吳已睡著了,未料吳未睡。蘇稱,他在訊息表示他沒辦法在混亂情況下慢慢射警,以其年紀及攜帶大袋物品必然會被截查。
蘇供稱,直至清晨4時吳仍未指示他如何避開警方防線,蘇認為有信心可延遲吳的行動。蘇指,因為Stephen疑心重,他表面上須附和吳,否則即使沒被捕,亦會被Stephen「搞」。
蘇指,Stephen最終因警方展開拘捕而取消計劃,蘇要求對方為他安排住宿,即他被捕時的寓所。
蘇在盤問下供稱,他沒去過Stephen安排他藏身的大廈,但指以其經驗在500米內擊中人沒難度。蘇又指,Stephen的政治理念是不會傷害平民,否則便會在輿論上變成濫殺無辜的恐怖分子。
蘇承認擔憂吳是Stephen派來監視他的人,故不會對吳說他不會射警,以免被Stephen殺害。
聆訊明(18日)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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